摘要

  去年12月,市民赵女士花费4000多元在市区一家电卖场里购买了一台三菱变频空调,使用一段时间后,她就发现了空调有问题。  “我买的是变频空调,达到设定温度后,应该不关机,而是处于待机状态才对。但是每次一达到设定温度,它就自动关机!”使用一个月后,赵女士要......

  去年12月,市民赵女士花费4000多元在市区一家电卖场里购买了一台三菱变频空调,使用一段时间后,她就发现了空调有问题。

  “我买的是变频空调,达到设定温度后,应该不关机,而是处于待机状态才对。但是每次一达到设定温度,它就自动关机!”使用一个月后,赵女士要求售后人员上门维修。

  “刚修好还是挺好用的,但是没几天空调又变成老样子了。不但会自动关机,而且制热效果反而比之前差了。”赵女士认为自己花钱购买的这台空调质量太差,提出要更换一台新空调。但售后人员表示,虽然这台空调有3年的质保期,但是7日内可退货、15日内可换货的服务已过期,使用一个月后已经不能更换新空调,只能维修。

  消协说法:2次修不好可要求退换货

  “赵女士的空调再次出现质量问题,除了要保留好第一次的维修单,还应该要求售后人员第二次上门维修。”消协人员表示,虽然已超过7天内可退货、15日内可换货的期限,但是空调依旧可以进行更换。因为根据家电三包细则规定,在三包有效期内,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,可以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,要求销售者负责免费调换同型号、同规格的产品。如果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,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产品的,可以要求退货;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,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,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,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