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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长城网天津7月21日电(孙海龙)盛夏季节,人们都希望在家中开启空调,享受凉爽。但对于居住在天津河北区瑞海名苑16号楼、17号楼的居民来说却有点奢望。因为居民使用的由开发商无偿赠送的空调机,并不“给力”,时常出现&......

 

  长城网天津7月21日电(孙海龙)盛夏季节,人们都希望在家中开启空调,享受凉爽。但对于居住在天津河北区瑞海名苑16号楼、17号楼的居民来说却有点奢望。因为居民使用的由开发商无偿赠送的空调机,并不“给力”,时常出现“罢工”,他们不得不在炎热的天气里忍受高温的烘烤。

  7月20日,在该小区业主委员会,10余名居民代表向笔者讲述了他们的遭遇。居住在17号楼20层的吴大娘介绍说,她购房进驻后,第一年没有使用空调。2012年使用空调时,发现空调并不制冷。维修人员上门后,先收取100元的押金后才给进行检查,并称如果不进行维修押金不予退回。检查后,维修人员告诉她,模板发生故障,需要1400元的维修费。无奈之下,吴大娘答应了维修人员的要求,即使这样也需等待一周时间才能进行维修。此后没过几天,空调又发生故障,这次收费2000元,说是主板发生故障了。吴大娘也曾试图寻求其他维修单位进行维修,不过其他单位的维修人员实地查看后表示,楼房的管道设计不匹配其他厂家的空调。换言之就是只能使用开发商赠予的空调品牌,其它品牌的空调根本不具安装条件。仅这一点就让居住在这两栋楼的居民束手无策,叫苦连天。

  笔者采访中了解到,居民代表投诉的焦点是,维修空调的工作人员收费高于市场维修价格10多倍,同时维修后并未与居民约定保修时间。笔者了解到,该小区居民购买的是精装修房,空调系开发商赠予。但由于空调系预先设置,多数居民没有考虑到空调发生故障后如何进行维修的问题。

  了解到此事后,天津工商河北分局12315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表示,居民目前投诉的集中点是空调维修人员。根据相关规定,投诉要有具体的对象。可居民只知道一个维修电话,也没有维修票据,只凭维修人员自己标明身份,不能提供一个明确的投诉对象,无法受理此事。此外,居民的投诉对象应该是提供空调的开发商,开发商在购买空调时与空调厂家肯定有合同约定,明确双方的责权利。因此想要彻底解决问题,居民还是应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。